战争是残酷的,因为战争就是暴力。更准确地说,是为了实现政治目标而使用的有组织的暴力。国际法的目的就是约束这种暴力,但当涉及以色列与加沙地带的肮脏现实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
极端伊斯兰恐怖组织哈马斯于10月7日突袭以色列,造成1300多人丧生,并绑架了近200人作为人质。这显然是一场残暴的袭击。波恩大学国际法学家塔尔蒙(Stefan Talmon)将此袭击视为一场大规模谋杀。与此同时,考虑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间长达数十年的冲突,塔尔蒙指出:因为10月7日的这次攻击规模和强度如此之大,国际法会将其看作一场武装冲突。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jahu)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在以色列南部的大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内塔尼亚胡明确表示,他们将摧毁哈马斯活动或藏身的所有地点。自那时起,以色列便一直轰炸加沙地带。根据英国《经济学人》的报道,他们在六天内投下了大约6000枚炸弹。
以色列军方发言人哈加里(Daniel Hagari)提到,已向加沙地带投下“数百吨炸弹”。他表示:“此次轰炸旨在摧毁而不在精准打击。”根据哈马斯的数据,迄今至少有3000人丧生,在仅仅365平方公里的地区内有数十万人流离失所,这个面积约相当于德国的科隆市。援助组织挪威难民理事会的一则推文描述了轰炸的后果:截至10月17日,加沙地带四分之一的住宅建筑已被摧毁。
允许自卫但有限度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以色列有权对武装攻击采取自卫,这点毋庸置疑。然而,这种自卫反击的权利受到国际人道法的限制。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区分原则:交战方必须区分平民与参战士兵,区分民用目标与军事目标。这意味着平民或民用目标不能成为故意攻击的目标。因此,只有在明显故意的情况下,才禁止杀害平民。
国际法教授塔尔解释,在实际操作上,这意味着如果哈马斯将导弹发射点设在民用住宅区,以色列有权打击这个发射点,即使此举可能导致严重的平民伤亡。而根据军事目标和需求的不同,这种附带的损伤可能会非常高。
国际法规定的区分平民和军事目标,在加沙地带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是世界上人口与建筑物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哈马斯建造的隧道会穿过居民房屋,哈马斯的设施有时也位于居民楼和办公建筑物中。国际法对此类情况考虑甚少。
塔尔蒙教授解释道:如果哈马斯在学校、清真寺以及医院内逗留、藏匿或设立指挥中心,那么这些地点就都属于合法的军事目标。与此同时,如果哈马斯在民用地区设立军事阵地,这将被视为战争罪。
禁止集体处罚
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实施了全面封锁。以色列国防部长加兰特(Yoav Gallant)表示该封锁切断了加沙地区的电力、水源、食物和燃料供应。以色列人权组织指责以色列的空袭和封锁程度构成战争罪。国际医疗援助组织无国界医生则谴责以色列对加沙地带的集体惩罚违反了国际法。
根据塔尔蒙教授的说法,大多数国际法学者认为,全面封锁(包括食物、饮用水、燃料和医疗用品等)不符合国际法。国际法禁止所谓的集体处罚,而这种封锁是对加沙地带的全体巴勒斯坦人的集体惩罚。他们并不都是哈马斯的成员,有些也不对这次袭击负有责任,但他们依旧受到以色列的反击,因为这个反击是无差别的。
此外,国际法明确禁止使平民挨饿的行为。塔尔蒙教授表示:如果实施全面封锁,最终导致食物或饮用水枯竭,那么就构成了使平民挨饿的情况。这在国际法上是被禁止的。
撤离合法 驱逐不合法
以色列军队于10月13日要求加沙地带北部超过一百万平民(几乎占总人口的一半)迁往该地区南部。这同样适用于国际组织。然而,哈马斯却号令居民留在原地。据以色列军队称,哈马斯阻止了居民的撤离。
由于加沙地带的基础设施几乎完全被摧毁,这么多人可去的地方少之又少,因此联合国认为撤离是不可能的。挪威前外交部长、现任挪威难民理事会主席埃格兰(Jan Egeland)以及国际红十字会都认为撤离令违反法律。
然而,遵循此令并不能保证安全,因为轰炸仍在持续进行。《华盛顿邮报》核实的视频录像显示,包括多名儿童在内的一些人周五试图向南逃离时,在明显是以色列的袭击中丧生。然而,塔尔蒙指出:从根本上来说,在国际法中,占领国撤离平民是合法的。这是为了确保平民的人身安全,以便进行军事行动。塔尔蒙认为,以色列在这方面的行为并不违法。
国际人道法:过时的法律
国际法学者塔尔蒙解释道:如果是以色列试图将居民驱逐出加沙地带,那就违反了国际法。但在敌方领土内,便可以为了人民自身的安全而进行疏散或强制迁徙。
塔尔蒙表示,总的来说,过去被称为战争国际法的《国际人道法》是一部过时的法律。它是由国家为国家所制定的,而且是由一些假定自己有朝一日会发动战争的国家制定,他们不想给自己戴上任何枷锁,或给自己强加无法遵守的规则。